孤野游魂 发表于 2015-6-2 21:39:58

教育局如此做法是否符合政策法规?

       人往好处走,落叶求归根。一年一度的教师事业单位考试拉开帷幕。各路人马都像鲤鱼跳龙门一样,又看到了新的希望。而考试条件有一条是属在编人员,须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。但是多名岑溪的考生就遇到了难题。岑溪市的教育局拒绝开具“同意报考证明”。说是只允许为考公务员的人员出具。
       突然想起读书时学得思想政治,很多我们背的滚瓜烂熟,社会主义的优越性,一方有难八方支援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按劳分配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无产阶级专政,人人是国家的主人,消灭阶级,消除剥削,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等等。而资本主义,标榜着为了广大劳动人员提供福利,建立工会,等等都是虚伪的,由于剥削人的制度免不了为了追求最大利益,尔虞我诈。各行各业充满欺骗。
      好讽刺,德国施罗德总理曾经和江泽民说过“按照马克思描述的共产主义,社会有保障程度,我们德国比你们中国更接近那个状态。”。江泽民说:“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嘛。” 外国媒体报道说“社会主义是怎么样的?中国人说怎么样就是怎么样。“
       每年美国人出“中国人权报告”的时候,我们的政府是多么的强烈反对,民众也跟着强烈反对。事实上,我们不得不感谢美国人,他们每年初的这个报告,才使得中国对待老百姓稍微温柔了一丁点,不在明目张胆地拉人去阉割,等等。
      岑溪市教育局这种做法,会是属于“吃喝卡拿”的前奏吗。老百姓们又该去哪里投诉?中国人反复跑“为人民服务”的部门的心情相信大部分人是有体会的。

kimi 发表于 2015-6-3 06:56:53

为人民币服务:)

小白杨 发表于 2015-6-3 09:52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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润讯电器 发表于 2015-6-3 10:06:25

有文采,要向楼主学习:P

四脚踏雪 发表于 2015-6-3 12:01:41

说一套,做一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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